作为一个拥有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多方言的人口大国,在我国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是增进民族间、地区间交往,促进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广义的“普通话”自古有之,从春秋时期的“雅言”、汉代的“通语”、隋唐时代的“正音”韵书,到元代的“天下通语”、明清时代的“官话”、民国时期的“国语”,最后形成新中国成立后确立的“普通话”,统一的民族共同语是“合四外为一心,联万方为一气”的“立国之要素”。
自1956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来,推广普通话工作已经开展了60年。6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语言文字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我国的文盲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80%下降到4.08%,普通话普及率提高到70%以上,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超过95%。语言文字为新中国开基创业发挥了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对快速扫除文盲、普及基础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知识水平,具有最直接和最现实的意义,在传承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国家软实力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国家语言文字事业要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国能够用普通话沟通的人口比例达到80%)的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具有里程碑意义,将基本实现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书同文、语同音”的梦想,但这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虽然现在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已经超过70%,可是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调查,西部和东部普及率的差距有20个百分点;大城市的普及率超过90%,但很多农村和民族地区只有40%左右。
实现这一目标,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民族地区。要在缩小城乡差距、显著提高农村普通话水平和大幅提高民族地区普通话普及率上下大力气,通过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打赢这场攻坚战。
要结合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结合新型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促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就业和科技应用为导向,大力提升农村地区普通话水平。民族地区要以提升学校师生、基层干部和青壮年农牧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双语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力度,帮扶青壮年农牧民学习掌握普通话,坚定不移推行双语教育,全面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快提高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同时要强化学校语言文字教育,加强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良好社会环境。
推广普通话工作任重而道远。面对时代变革和国家发展创新的迫切需求,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也有利于各地各行业的自身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我们要发挥好语言文字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桥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