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米制(即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是我国计量制度统一的重大措施。自从命令发布以来,“公分”“公厘”等既表示长度概念,又表示重量概念的混乱状况,在语言中澄清了;表示长度的“粍、糎……”,重量的“瓩、瓼……”,容量的“竓、竰……”,这些特造的汉字也淘汰了。在公制中,目前只遗留一个“瓩”字仍在使用。
现在,我国生产和科研等领域,英制计量制度基本上淘汰了,可是提到外国事物时,英制计量单位名称在语言、文字中还不能不使用。但是,当前按几种命名原则翻译的英制计量单位名称同时并用,言文不一致。例如,在书面上,“盎斯”“温司”“英两”“唡”并用;在语言上,“唡”有liǎng,yīngliǎng两种读法,这些混乱状况主要是由特造计量单位名称用字引起的。
计量单位名称必须个性明确,不得混同。否则名异实同(例如,海里、海浬、浬)或名同实异(例如,说lǐ,包含里、哩、浬三义),人们就难以理解,甚至引起误解,造成差错事故。
一个计量单位名称,人们口头说的都是双音,书面却只印一个字,如果读单音(例如,把表示“英里”的“哩”读作lǐ),那就违反言文一致的原则,人为地造成口头语言同书面语言脱节。
把本来由两个字构成的词,勉强写成一个字,虽然少占一个字篇幅,少写几笔,但特造新字,增加人们记认负担和印刷、打字等大量设备,得不偿失。不考虑精简字数,只求减少笔画,为简化而简化,这样简化汉字的作法并不可取。
这些不合理的计量单位名称用字,在语言文字中造成的混乱状况,是同我国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不相适应的。长时期来,不少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指出这一问题,希望有关单位加以改变。我们认为,群众的批评是正确的,要求是合理的。为了澄清计量单位用语的混乱现象,清除特造计量单位名称用字的人为障碍,实现计量单位名称统一化,特将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用字统一起来(见附表)。从收到本文之日起,所有出版物、打印文件、设计图表、商品包装,以及广播等,均应采用附表选定的译名,淘汰其他旧译名。库存的包装材料,不必更改,用完为止,于重印时改正。对外文件,外销商品已在外国注册的商标,可不更改。
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请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单位,并在刊物上登载。
附表: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国家标准计量局
(1977年7月20日)